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 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2021年9月17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宣布,“中方将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助力本组织多边经贸合作发展”。学院已建有两个校区,其中,东校区建筑面积约1.05万平方米,西校区建筑面积9.73万平方米。学院内设综合部、培训部、国际交流合作部,创新“学院+公司”模式,下设文化交流促进中心、产教融合中心、中俄教育发展中心、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目前建有教学综合楼、行政办公楼、学术报告厅、公寓楼、餐厅等设施,可同时容纳3000人培训、700人驻训。学院的办学定位是立足上合示范区,辐射全国,服务上海合作组织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突出国际化、市场化,着力构建“经贸+”学科体系,培养熟悉上合组织国家国情通晓国际规则的创新型、应用型经贸人才和商业精英,建设具有上合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

图片1.png

二、文化交流促进中心招聘详情

(一)中心简况: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文化交流促进中心,是学院培训部下设的二级中心,中心依托上合组织经贸学院紧密围绕文化交流、人才培养、研学研修和赋能出海四大核心领域,全方位、多层次地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以文化为“桥”,搭建起上合组织国家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间沟通的纽带;以文明为“窗”,展现各国独特魅力,促进相互理解与欣赏,为多边经贸合作蓬勃发展筑牢根基。

(二)所需岗位及人员需求

1.主任助理  1人

岗位职责: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包括文件整理、会议安排、行程安排等;撰写各类公文、报告、总结等材料;

任职要求:985、211院校毕业,海外留学背景优先;有驾驶证,驾驶熟练。

2.行政管理  2人

岗位职责:负责部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定并完善部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负责部门培训管理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任职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类、财务类专业优先;性格沉稳,执行力强。

3.行政文员  2人

岗位职责:负责部门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会议组织及记录等;负责文件保密工作,定期收集、整理公司重要档案文书进行分类后归档;负责宣传、办公用品采购和管理等工作。

任职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性格正直,做事细致,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三、产教融合中心招聘详情

(一)中心简况: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产教融合中心,是学院培训部下设的二级中心,旨在促进教育与产业的深度融合,通过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推动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中心致力于对接国内外优质产业培训资源,开展高质量培训项目及企业出海研学项目,推动海外高校设立人才培育基地,组织国际论坛、国际大赛、教育会展等活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二)所需岗位及人员需求 

1.俄语翻译  1人

岗位职责:具有俄译中、中译俄笔译翻译能力及优秀的俄语口语能力;主要负责合同、新闻稿、会议记录等多种类型的文件翻译;提供俄语到中文或中文到俄语的口译服务,如商务会议、商务谈判、技术交流会等场合的现场翻译;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保护公司信息的机密性和安全性并按照规定时间和质量标准完成翻译任务。

任职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俄语相关专业;俄语专业八级优先。

四、中俄教育发展中心招聘详情

(一)中心简况: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中俄教育发展中心,是学院国际交流合作部下设的二级中心,致力于推动中国与俄罗斯在教育领域的深度合作与交流。中心依托经贸学院,通过设立俄罗斯高校(中国区)招考中心、打造中俄政企、校际研学及教育交流平台、搭建“一站式”上合人才信息服务平台及策源举办高端学术论坛、俄语人才选拔赛、中俄教育展等活动,重点开展中俄国际教育交流活动,旨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搭建国际教育新平台。

(二)所需岗位及人员需求

1.俄语老师(或翻译)1人

岗位职责:日常俄语教学;商务会议、活动等现场翻译及合同、文件等的书面翻译。

任职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俄语专业八级或有俄罗斯留学经历优先。翻译岗:具备大型商务会议、活动等翻译经验优先;俄语教师岗:持有高级中学俄语教师资格证,有高中俄语教学经验者优先。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6日24时截止,逾时不再受理。

自招聘简章发布后,应聘者将PDF版简历通过电子邮箱(office@cscoiet.com)发送标题:xx中心+岗位,进行报名(每人只限报1个职位)。

联系人:

文化交流促进中心: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8856067

产教融合中心:    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2-88851153

中俄教育发展中心:陈老师   联系电话:0532-88859667

(二)面试环节

1.我们将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面试。

2.面试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将以电话或微信形式通知。

3.录用通知:面试结束后,将尽快通知录用结果。

六、其他事项

1.被录取人员与下设中心运营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薪酬标准按照市场化原则,参考行业同职级人员薪酬标准协商确定,与实际经营业绩挂钩,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2.应聘者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

2025年2月26日

鲁ICP备2024061878号 版权所有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