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经贸研修院(青岛)将联合青岛大学共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基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安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4号)要求,在各地各高校申报、专家论证、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中央依法治国办研究确定了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名单,其中政法类11个,非政法类40个。上合经贸研修院(青岛)将联合青岛大学共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基地。

 基地建设设置一年培育期。基地建设高校和共建实务部门聚焦人才培养,深化协同育人,加快培养高素质、即战型涉外法治人才。教育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将制定基地建设管理和评价办法,开展精细化管理和过程性评价,建立完善运行管理监督制度,对基地实施动态调整,一年培育期满将公布基地正式名单,保证基地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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